作者 / 涂彦平
编辑 / 黄大路
设计 / 荆 芥
“纯电动,高科技?战略物资?要出口许可证来管理?不理解,肯定这里有事。”
2025年9月26日,当商务部外贸司发布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对纯电动乘用车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公告后,有业内人士如此不解地发问,难道这是国家要出手防止内化?
《汽车商业评论》就此采访了一些业内人士,不乏有人从正面来理解这份公告。
比如,有车企高管说:“这是防止部分存在生存风险的企业,在海外出售后,导致未来的售后服务、云服务等全部停止,对客户造成不可接受风险,对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在全球发展造成重大风险。”
比如,乘联分会秘书长崔东树认为这次许可证管理有四重目的,比如从源头控制低质产品出海,防止低价倾销,要求企业具备海外服务网络,提升用户信任与品牌形象,以及保障出口产品合规性与可持续性。
但是,公告表示,申报出口资质的企业条件、管理方式、申报程序、出口许可证申领与发放等,依照的是《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和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商产发〔2012〕318号)。
看起来,这次实施纯电动乘用车出口许可证管理依据的其实是一个现成文件,并非新出台了一个文件。
根据2012年的文件,申报出口资质的生产企业应具备的条件包括:汽车、摩托车生产企业应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并具备有效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等等;所有产品类别的生产企业须具备与出口保有量相适应的维修服务能力。
倘若如此,这个新政策有什么意义呢?
根据公告,这个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规定,管理的对象是货物名称为仅装有驱动电动机的具有车辆识别代码(VIN码)的其他载人车辆。
通知特意提出,参考海关商品编号为8703801090,那么,它就包括纯电动轿车、纯电动越野车、纯电动小客车、低速纯电四轮车、其他纯电动乘用车等车辆。
针对此疑问,中汽中心中汽政研产业政策与国际化研究部高级总监沈庆告诉《汽车商业评论》,此举除了要规范出口市场,还意味着商务部实现了出口整车产品管理的全覆盖。
自2006年起商务部等部门陆续出台政策,对汽车制造企业实施出口资质管理。此次,将纯电动乘用车纳入出口许可证管理,不过是一种弥补空白的常规操作。
中国汽车芯片产业创新战略联盟联席理事长董扬还是看出了其中的积极意义。
他说:“以前有过在国内不具备整车公告资质的企业,也让生产贴牌的方式出口,这一下就不行了,因为有工信部参加管理。还有就是,如果有企业在海外市场内卷太厉害,那么在审批过程中也可以把关。”
董扬的第一层意思,让人不得不联想到刚刚发布造车计划的追觅科技,它企图通过与汽车设计公司合作,对现有国产车型进行改造并贴牌,出口至海外市场以赚取现金流。
这是要堵了这样企业的后路吗?《汽车商业评论》并不认为这是明智之举。当下社会,商业模式百花齐放,国外让卖,除非是战略产品,否则作为非主流产品,我们对此完全没有必要担心。
董扬的第二层意思是防止内卷外化。这个想法令人振奋,但是有关部门真的能够让在海外市场内卷太厉害的中国玩家歇手吗?真能卷的玩家,都不会是小玩家,哪里有可能不给它出口许可证?
当然,《汽车商业评论》还是相信,此时监管部门出手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并非是要限制出口,而是要整顿纯电动汽车出口秩序,希望建立起一个更健康、可持续的出口生态。
2023年,中国一跃超过日本成为世界最大的汽车出口国。2025年1—8月中国汽车实现出口494万辆,同比增速21%。
但是,隐忧已现,新能源汽车行业价格战也打到异国他乡,已经引起国外同行的忌惮;而且,部分车企一味粗放式地铺设市场,售后服务却拉胯,已经伤害到当地消费者,引发不满情绪。
天津鑫航汽车进出口贸易服务平台董事长杨宏伟告诉《汽车商业评论》:“如果说国家针对出口有越来越多的法律法规和细则,就证明这个行业会越来越好,因为有标准了嘛。”
不知道2012年出台的文件是否规范了中国传统汽车包括带油箱的新能源汽车在海外的经营秩序,但愿现在的文件能够规范纯电动汽车的出口秩序,让那些在国内大搞内卷的企业老老实实出海。
这真是一份令人浮想联翩的文件!